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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9-18 来源: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省财政厅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927号)和省财政厅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14号)《关于下达202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120号)等文件要求,拟对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行资金分配特制订资金拨付方案如下:

一、补助依据及分配方案

(一)补助依据

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报长沙市及省厅备案,2023年我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1个、公租房建设项目10、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2个、发放租赁补贴350户。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14号)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2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120号),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33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767万元,租赁住房保障补助5248万元。

(二)分配方案

1.本次下达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3万元,拟按6600/户平均分配给项目实施主体浏发集团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具体详见附件1-1)。

2.本次下达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共计767万元,拟对浏发集团实施的311607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予以补助2023年初,已提前将永和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级补助资金190万元拨付浏发集团,此次返还永和镇人民政府19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2)。

3.本次下达2023年度租赁住房保障中央补助资金共计4759.5万元(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拟对10公租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073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3;拟对12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712.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4)。

4.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拟对建设进度较快的北盛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寓(公租房)、洞阳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寓(公租房)、龙伏镇教师公租房等3个公租房建设项目各奖励补助资金50万元,对长沙(浏阳)万洋众创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奖励补助资金30万元,共计奖励补助资金18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5

5.上述资金分配均采取四舍五入的精确到万元。

6.以上资金均分配到项目,市财政暂将资金拨付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补助资金经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严格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建设进展予以拨付。

(二)项目实际总投入资金(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低于中央预算内投资拨付资金与本项目补助资金总和时,将核减相应项目补助资金予以拨付,核减部分资金将统筹纳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附件:

1-1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1-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1-32023公租房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1-42023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1-52023租赁住房保障建设项目进度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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